为什么公司公告需实行停牌?

上市公司在特殊情况下,可向交易所及证监会申请要求在交易所挂牌的股份停止买卖,直至上市公司再向交易所及证监会申请复牌,公司要求停牌时,最普遍的原因是上市公司有重大消息公布,申请把股份暂时停止买卖,以便透过各传媒把消息公布,原因是希望所有投资者在取得足够的资料下,才作出投资的决定,以维持公平交易原则。

但很多时候当股份之价格出现很大的波幅时,其实可能已反映有部份人士已知道该上市公司可能会有重要消息公布,若出现此种情况时,公司通常需要就股价波动作出公布,解释股价出现波动的原因,若涉及重要交易时,为免出现不公平的交易情况,上市公司都会主动要求停牌,但停牌的原因则需要同时向公众公布,若交易所或证监会觉得停牌之理由并不充分,可以不批准公司停牌。

另外当交易所或证监会相信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并不足够维持法定之流通量时,除非公司已申请及获得豁免,交易所及证监会都会要求上市公司停牌,并积极令公众持有之百份比返回法定之水平后,才会批准公司复牌,通常上市公司会透过私人配售或发行新股予独立投资者,来使公众持有量上升。

另外若交易所及证监会发现某一股票的股价受个别机构所操控而出现虚假市场下,亦会责令该公司之股票停牌,以便进行深入的调查,而投资者在以上几种情况下,最怕遇到的便是最后一种情况,由于这种情况发生之前,股价及成交额通常会大幅上升,当监管机构进行调查时,通常需要一段颇长的时间,即是说停牌的时间会颇长,一方面会冻结投资者的部份资金,另一方面投资者最怕的是当股份复牌时,所累积之卖盘会一并而出,股价受到强大的压力,令投资者损失惨重。

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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